2021上半年北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分析报告 蓝狮登陆为掌握北仑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2021年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北仑区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系统性的评价性抽检。2021上半年本公司共抽检食品900批次,产品种类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等24类食品,抽检覆盖北仑11个地区。重点检测食品添加剂、药物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微生物、生物毒素、非食用和非法添加物等关键质量安全指标,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不合格率为1.2%。
2021上半年抽检的900批次样品,抽检食品种类包括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糖、糖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盐、蛋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等24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各类产品抽检批次及不合格率情况请见表2。
不同类别食品抽检的批次数根据食品暴露量、风险等级的不同,2021上半年北仑流通环节不同类别食品抽检的批次数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批次数较多前3类别食品分别为生鲜蔬菜抽检163批次,占总批次数的18.1%;粮食加工品和水果分别抽检125和121批次,分别占总批次数的13.9%、13.4%。
不合格食品主要问题综述。从上半年北仑评级性抽检发现11批次食品不合格结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少数韭菜、豇豆中检出农药(腐霉利、灭蝇胺)残留超标。②2批次水产品(河虾、黑鱼)分别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不合格。③2批次畜肉及副产品(猪肉、猪肾)分别检出禁用药品五氯酚酸钠、总汞不合格。④个别食用植物油因检出溶剂残留不合格。其他22大类食品均合格,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8.8%,数据表明,当前北仑区食品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较好,风险可控。
2021上半年北仑区抽检产品分布广泛,覆盖北仑区下辖 10个街道。其中白峰街道、柴桥街道、戚家山街道3个地区流通环节抽检全部合格。其中梅山街道有3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为3.3%。霞浦街道、小港街道各有2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不合格率均为2.2%。春晓、大碶、郭巨、新碶街道分别有1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不合格率均是1.1%。各地区的抽检不合格率及不合格项目检出情况详见表3。抽检结果反应,目前北仑各辖区流通环节食品检出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药物残留超量、重金属超标及溶剂残留量不合格。
本次评价性抽检的对象主要是北仑下辖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副食品店、生鲜果蔬、水产店等多类食品经营场所,覆盖175家经营单位。鉴于农贸市场、食品零售店的日常食品消费量较大,分别抽检337批次、215批次,两者共占总抽检批次的61.3%。各类经营场所的抽检批次及不合格率情况详见表4。
水产品(黑鱼、河虾)(2)、畜禽肉及副产品(猪肾、猪肉)(2)、蔬菜(韭菜)(2)
从不合格检出情况看,食品零售店(小型超市)、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生鲜果蔬店四类场所有不合格产品检出。本次农贸市场抽取52家215批次样品,发现6家单位6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检不合格率为2.8%。生鲜果蔬、水产店抽取29家145批次样品,发现3家单位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检不合格率为2.1%。建议继续对农贸市场、生鲜果蔬店加强流通食品日常监管与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省外生产食品批次数不同,其中抽检浙江省内生产食品99批次,占总抽检批次数的11.0%;外省生产的食品抽检242批次,占26.9%;无生产企业标识的食品559批次,占62.1%。本次省内抽检合格率为99.0%低于省外抽检合格率100%,无生产企业标识食品的合格率为98.2%。各产品生产区域占比及不合格率情况详见表5。
本次抽检1批次食用植物油(小车牌菜籽油)的溶剂残留量不合格,其标称生产企业辖区为宁波市江北区。另外10批次不合格农产品无生产企业标识。
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类型主要包括农药残留超标、禁用兽药及兽药残留超标、产品品质不合格。
韭菜中检出农药(腐霉利)残留超标仍偶有发生。本次监督抽检韭菜17批次,发现4批次韭菜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3.5%,为腐霉利的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实测值范围为0.83-3.06mg/kg。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以往抽检结果也显示韭菜中腐霉利农药残留超标的风险性高。
2批次蔬菜(豇豆)检出灭蝇胺不合格。灭蝇胺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双翅目昆虫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5mg/kg。
不合格蔬菜农残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对相关农药的禁用或限用情况不明确,进而出现农药滥用、过量使用的情况。或对农药安全间隔期不了解,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抽检结果显示韭菜、豇豆中农药残留超标屡有发生,风险性高,建议相关部门引起关注,严加监管。
1批次水产品(黑鱼)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恩诺沙星是广谱杀菌药,属于广效性抑菌剂,为广谱杀菌药,对支原体有特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的要求,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为动物性食品限制使用药物,在水产品中标准值为≤100ug/kg,不得超标。
出现恩诺沙星超出国家标准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1.水产品捕捞前,水产品养殖户使用了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用于治病;2.水产品养殖户不知道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为动物性食品限制使用药物,超量使用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用于动物治病。
1批次河虾分别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数据反映出水产品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恩诺沙星、硝基呋喃代谢物等违禁药物或渔药残留超标的问题比较突出,含有违禁药物或兽药残留超标仍旧是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随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的不断深入,当前广大养殖户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加强,乱用药现象初步得到遏止,禁用药的使用明显减少,水产品药残检测总合格率逐年上升。但在恩诺沙星、硝基呋喃代谢物等违禁药物或药物残留超标上总是常禁不止,养殖单位虽认识到这些药物的危害,但养殖密度大,容易犯病,为了治疗水生动物疾病,可能会更换药物品种,所以开展药物残留检测和质量监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继续保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1批次畜肉(猪肉)检出五氯酚酸钠不合格。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猪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汞又称水银,为有害金属元素。汞及汞化合物在自然界分布极为广泛,如土壤、水、生物体甚至食品中都可以检测出微量的汞。生猪重金属主要分布于脏器中,此次一批次猪肾检出总汞不合格,实测值为0.13mg/kg,超过标准值≤0.05mg/kg一倍多,提示该产地自然环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重金属污染的威胁,建议加强风险监测。
溶剂残留常见于采用浸出法或预榨浸出法加工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中。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国内一般为“六号溶剂”。国内常用的6号溶剂主要组成为正己烷、环己烷、少量的戊烷和庚烷及微量的芳香烃类物质。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食用植物油中溶剂残留量的多少与油脂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及溶剂本身性质相关。溶剂残留量偏高时,不仅会降低油脂的品质,而且其中的苯和多环芳烃类等有害物质会给人们的健康带来损害。溶剂残留不合格的植物油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浸出溶剂去除不彻底所致。
此次监督抽检的后处理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对辖区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不合格现象,要深入调查分析,重点排查,力求找到问题的根源,尽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出现。
水产品、蔬菜、畜禽肉等农产品是百姓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但是在养殖、运输及销售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究其原因主要是溯源倒查难、处罚惩戒轻等问题。同时,食用农产品不同于标准化加工的食品,其原料来源复杂,从养殖到销售终端的安全控制措施少,货架期及保质期非常短,导致发现问题时,涉案产品均已销售完毕,给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案件处置带来困难,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制度,简化流程,统一管理。①对不合格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置后,仍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产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②针对畜禽、水产品滥用禁用药物的问题,不定期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抽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③目前国内农产品追溯的产品编码和追溯标准还不完善,造成相关执法部门难以追溯,因此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的宣贯,同时监管部门可逐步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查询系统。
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农产品来源可查、渠道正规。①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严格执行与入场经营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②市场管理者积极利用检验检测、快速检测等手段开展农产品进场检验或检验报告审查,重点加强禁用药物残留项目的检测频次;③农产品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加强对供货渠道的把关,避免采购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严禁销售来路不明的产品,一旦发现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坚决销毁,严防回流市场。
在食品抽样检验中,对于同一种类的食品,可注意其在不同时期内的检验结果表现,同时可分析同一时期不同种类食品抽样检验的结果表现,并对上述信息进行分析和总结;然后观察各类食品在什么时候最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观察该时期内哪种食品最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对以上信息进行总结。在以后的食品抽检国抽中,可按照经验及时对食品质量检验情况进行预估。
抽样过程中,被抽样单位以抽样人员不是执法人员、未接到监管部门通知、监管部门未陪同、质疑抽样人员身份、不理解抽样工作、怕惹麻烦等理由拒绝配合抽样,拒检处罚不是目的,食品安全需全社会共同参与。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建议首先在正规经营场所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销售的产品是经过“入市备案、集中查验”的食品管理过程;其次购买时查看食品标签,建议选择有生产许可“SC”标志的食品,同时关注是否在保质期限内。在农贸市场选购时,应建议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
(1)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建议按需购买,最好现买现吃,尽快食用,不要在室内放置太久,以免贮藏过程中维生素和植物化学物质损失或生成亚硝酸盐。食品若有明显异常应不再食用。
(2)浸泡水洗法是清除果蔬上残留农药的基础方法,可用清水冲洗浸泡果蔬10分钟以上,处理蔬菜时建议先洗后切,减少水溶性营养成分的流失,碱水浸泡可使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分解迅速。
为保持鲜活水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即使一些活的、会动的海鲜产品也还要用鼻子闻一闻,如果有一般海鲜特有的鲜味,表示新鲜。反之,若有腥臭与腐败之味则应避免购买。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尽量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1.27×103μg/kg║≤100μg/kg
